一、契税补贴优惠政策
(一)具体政策
购房人在房交会现场购买新建商品房所缴纳的契税,经房交会组委会认证,由财政部门给予契税入库额50%的补贴。
(二)适用范围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是指购房人在房交会期间(2014年10月16日-22日)购买参展企业符合预(销)售条件的新建商品房,且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需经组委会认证)并于2014年10月22日前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
(三)发放办法
先征后补。先由购房人向地税部门全额缴纳契税,房交会结束后,由市财政局将契税补贴直接发放到购房人的个人账户。
具无房证明需要提交的资料:
办理契税资料:
1.合同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无房证明;
4.户口本复印件(家庭成员);
5.结婚证(复印件)。
具无房证明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已婚需提交资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本上未成年小孩也需要复印件)。
②、单身需提交资料:
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代理人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房屋权属证》优惠政策
1.优惠对象:购房人在房交会期间购买参展企业符合预(销)售条件的新建商品房,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需经组委会认证)的。
2.优惠标准:除登记费全额收取外,其余规费减半收取。
3.优惠办法:合同经组委会认证后,办证时予以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