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地[2017]39号地块受让人需全额出资,在2018年5月1日前完成仙桃市政府要求盘活的邻宗商服项目豪布斯卡第一期工程(家立方、商业街1、2、3号楼)131767.54平方米刹尾工程,向购房业主先期交付房屋,并确保在2018年10月1日前家立方商业综合体开业经营。为保证能按期完成上述刹尾工程建设任务,实现交付房屋、商业综合体开业经营,申请竞买人需向“仙桃市豪布斯卡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监管帐户交纳7500万元建设保证金,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监管,建设保证金用于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本宗地受让人还需承担2015年4月18日,经协调小组办公室确认湖北鑫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列明的9.8609亿元债务清单中4.8814亿元债务清偿的连带保证责任,并支付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项目实际发生的工程款及工资8762.1704万元中的4500万元。
仙地[2017]40号地块受让人需全额出资,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政府要求盘活的邻宗商服项目豪布斯卡第二期工程(千姿秀A、B双子座塔楼、商业街4、5、6号楼)207812.05平方米续建工程,并向购房业主先期交付房屋。为保证能按期完成上述续建工程建设任务,实现交付房屋,申请竞买人需向协调小组办公室监管帐户交纳7500万元建设保证金,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监管,建设保证金用于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本宗地受让人还需承担2015年4月18日,经协调小组办公室确认湖北鑫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列明的9.8609亿元债务清单中4.9795亿元债务清偿的连带保证责任,并支付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项目实际发生的工程款及工资8762.1704万元中的4262.1704万元。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委托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17日,到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17日下午5时前到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8年1月18日上午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下午3时。
七、其他事项
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仙桃市财政局土地收支管理科开具土地竞买保证金票据,所交建设保证金到帐情况需仙桃市豪布斯卡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核实。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仙桃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杨波 0728-3328512
国土局联系人:钟泽民 0728-3323893
仙桃市豪布斯卡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扬18107287111
土地保证金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建设保证金开户单位: 仙桃市豪布斯卡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
开 户 行: 仙桃农商银行解放支行
账 号: 82010000002833958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