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看中了一套40平方米的小房子,但交不起首付款。心急之下,二人决定由妻子朱某潜伏金铺,与丈夫里应外合盗窃黄金。5月10日这一天,被告人朱某没有收到5岁儿子的母亲节礼物,反而收到了佛山禅城法院送达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交不起首付就铤而走险
去年底,朱某和丈夫田某看中了清远市某小区内一套40平方米的小房子,但是两人又交不起首付款,于是开始着急。由于一时间想不起好的办法,夫妻二人开始商量怎样赚到“快钱”,并最终敲定由妻子朱某应聘金铺员工,与丈夫里应外合盗窃黄金。
去年12月11日,夫妇物色好目标店铺后,朱某便拿着事先准备好的假身份证到店铺应聘。一切都似乎很顺利,朱某成功应聘并在试用3天后,博取了同事的信任,顺利拿到了黄金柜台的钥匙。当月15日13时,田某按照计划,假装到柜台购买首饰,引开店内其他员工。而朱某便趁人不备,用钥匙打开柜台后,将10条金链放进丝袜裤,旋即逃离金铺。次日,夫妻二人来到广州市长寿路的多家金饰店卖掉大部分金链。
盗得金链近10万元被判监
去年12月21日,民警在佛山市顺德区将两被告人抓获,经鉴定,缴获的金链共价值人民币99099元。法院经审理,均以盗窃罪判处田某、朱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在庭审上,朱某数次落泪,对自己的行为万分后悔。朱某庭上表示,因为夫妻二人收入微薄无法支付房产首付,但是却希望自己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读书和生活环境,因此才胆敢盗窃金铺筹钱。陈述完之后,夫妻二人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法官认为,父母栽培孩子的良苦用心值得肯定,但这不是法律从轻处罚的理由。此外,家庭经济困难也不是犯罪的理由,而应该通过诚实劳动赚取收入,理智选择适合自己的生活和消费方式。